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公告了2021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文件。现对《2021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21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起息日进行变更: 《募集说明书》“第三章发行概况”之“二、主要发行条款”及《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章发行概况”之“二、主要发行条款”原披露内容: “14、起息日:自最后一个发行日(2021年6月9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5、计息期限:自2021年6月9日至2028年6月8日止。 …… 1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变更后的内容为: “14、起息日:自发行首日(2021年6月7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5、计息期限:自2021年6月7日至2028年6月6日止。 …… 1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此次变更不影响2021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本次信息变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特此说明。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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