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兴博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转让方”)于2021年8月4日将对张岩(身份证号370902********1216)、赵小娟(身份证号307602********2626)、北京安德固模架工程有限公司(原北京安德固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赵宗闻(身份证号510403********2131)、王秀娟(身份证号510403********2169)(下称“债务人”)享有的(2019)京中信执字01185号执行证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执18861号执行案件项下确定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下称“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受让方”);以及转让方对债务人享有的(2019)京中信执字01184号执行证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执18862号执行案件项下确定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于2021年8月4日签订编号【2021-YSGX-ZQZR-006】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上述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等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10631231 转让方:天津国兴博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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