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荟词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宣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此前印发的相关管理规定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管理办法》为准。 《管理办法》明确农业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申报、审核、下达和监管等;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全部为约束性任务;坚持公平公正、急用优先、程序完备、综合监管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管理办法》从支持范围、方式和标准,投资计划申报,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强调,本办法所称农业项目,主要指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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