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崔志强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116号),同意太钢集团发行45亿元企业债券,太钢集团本次债券所筹资金25亿元将用于铁矿开采、钢铁生产智能升级改造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据了解,本次债券的成功注册是山西省继晋能控股集团和山西建投集团之后,第三支获国家注册的优质企业债券,该省优质企业债券注册总规模达125亿元。优质企业债券的注册,既标志着山西省优质企业在直接融资市场迈上了新台阶,提升了山西企业在债券市场的形象,彰显了山西企业优良的融资能力和资信水平;也意味着山西省注重引导资金流向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企业获取中长期稳定资金开辟了新渠道,对于加快推动该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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