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规模庞大、稳步发展的债券市场成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建立申请企业债“直通车”机制,这不仅是对先进地区的激励支持,而且是改革企业债发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探索。 数据显示,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核准企业债405支8060.9亿元,同比增长12.7%;发行企业债496支7325.7亿元,同比增长48.6%。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与证监会数万亿元发行规模相比尚有差距,但改革后的企业债与过去相比,确实在向市场化迈进。 对建立“直通车”机制的企业申请发行债券,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改革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制度建设、信用约束等手段的作用,加强对发行人规范运作、债券资金规范使用、债券本息兑付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完善的技术评估规则,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两家技术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处理企业债审核中的合规性审核、财务指标审核等技术评估工作。 企业债的最大特点是募集资金指定项目用途,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点对点”融资支持。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还率先出台了市场化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 品种创新、准入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制定一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企业债方面的主要工作,2016年,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改造、绿色债券等七个专项债券核准规模达到111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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