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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企业债券创新发展
2020-09-30 00:00:00      中国经济导报


    企业债券是我国历史最悠久、法律体系最健全、唯一可跨市场发行的公司债券品种,自1987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以来,已有超过30年的发展历史。企业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市场化融资工具,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释放政策信号、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

持续深化企业债券“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企业债券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简政放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6月末,“十三五”期间已累计批复企业债券3.86万亿元,2016~2019年年均批复规模超过8000亿元。
——建立第三方技术评估机制。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两家机构,对企业债券进行独立的第三方技术评估,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大幅提升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效率。这项改革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与2020年以来实施的注册制改革方向高度一致,是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的预演和铺垫,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专业人才队伍,为推动注册制改革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
——实施“直通车”激励机制。从2016年开始,按照国务院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实行激励支持的有关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连续5年实施了企业债券“直通车”激励机制,全国共推荐评选激励支持地区69个。按照相关机制安排,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并且审核时间进一步缩短至5个工作日,大幅提升激励支持地区内企业的债券融资便利度,增加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建立优质发行人制度。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主体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由“事前审核”转变为“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企业债券的审核效率和债券资金使用灵活度,受到了市场广泛欢迎。截至2020年6月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批复优质企业债券规模合计超过1.14万亿元,优质企业债券加权平均发行利率3.91%,最低发行利率为2.39%,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式实施注册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证券法》及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2020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同时指定中央结算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确立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各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并对所出具的专业报告和专业意见负责。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企业债券注册发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改革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坚持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

    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定位,充分发挥综合经济部门优势,把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和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结合起来,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统筹和创新各项债券支持措施,推动重大战略和重大规划落地,实现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点对点”融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领域并发挥示范效应,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
    坚持企业债券政策紧跟国家战略规划方向和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走向,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落地实施。企业债券积极支持国家重大铁路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已累计支持发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1.89万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国铁路建设顺利实施,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以来,企业债券还累计批复超2000亿元用于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项目建设,累计批复约1300亿元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发展,进一步拓展了支持实体经济的范围和领域,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
    企业债券的最大特点和独特优势就是严格要求债券资金与项目直接挂钩。企业债券采用“发债主体和投资项目”双审核模式,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鼓励债券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能自主运营产生良好收益的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形成有效投资。历史上,企业债券支持了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国家铁路建设工程、全国电网建设改造、钢铁、化工、能源产业发展等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落地,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入新时代,企业债券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实体经济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拓展到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为改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信用优良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截至2020年6月底,“十三五”期间已累计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630多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还积极创新支持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将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依法合规转贷给中小微企业。截至2020年6月底,已累计批复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60支、500多亿元,积极扩大企业债券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构建专项企业债券品种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加大企业债券品种创新力度,已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专项企业债券品种体系,针对相关行业产业和企业发展特点,量身定制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绿色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10多个创新债券品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中,在支持城市停车场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批复130支、总规模超过180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500亿元,共建成停车场1277个、停车位74.4万个,有效缓解了城市停车难问题。

“1+N”的企业债券创新品种体系

    为强化企业债券的产业政策引导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更好发挥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开展企业债券品种创新,已搭建起“1+N”的企业债券创新品种体系。其中“1”指一般企业债券,“N”指若干专项企业债券品种。专项企业债券主要是满足特定行业和领域的融资需求,从而更精准地实现项目建设和资金供给的对接。截至2019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陆续推出了10多个专项企业债券品种。
    在支持城市功能提升和更新改造方面,创新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等系列品种。积极支持在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设备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支持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城市管线,缓解城市停车难、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等问题,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
    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率先推出绿色债券,发挥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项目建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与引导作用。截至2020年6月底,“十三五”期间已累计批复绿色债券约2500亿元,重点支持了长江大保护、绿色能源与交通、循环经济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污水治理等绿色项目,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打造了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的“组合拳”,满足更多创新领域项目的融资需求。积极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债券募集资金投向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
    在服务民生保障与改善方面,推出了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等品种,积极引导债券资金投入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支持了一大批补短板、惠民生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债券还积极支持了有机生态农业、虾稻共生种养、种猪场等极具地方特色和优势的惠农项目,并辐射带动周边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辟了促进农民增收和振兴乡村的新渠道。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近年来还推出了债转股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等品种,并从还款期限、偿债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债券品种创新,推出项目收益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续期债券、债贷组合债券等创新品种。

严格防范企业债券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抓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中心不动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加强债券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企业债券累计违约率为0.17%,为公司债券各品种最低水平,远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水平,风险较低已经成为企业债券的鲜明特点。
    ——防止“脱实向虚”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将大部分企业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确保形成有效投资,防止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以经济增量产出更好地保障债券本息偿付安全。企业债券期限以5~7年中长期为主,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比较匹配,有利于发行人提前锁定资金成本,缓解项目建设期的还本付息压力,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同时也减少了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建立债券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年初即召开全系统的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梳理当年兑付的企业债券偿债资金准备情况,提前摸清企业债券信用风险底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企业债券风险识别、预警、排查和处置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属地管理优势,在申报阶段认真组织推荐,甄别筛选收益较好、偿债能力较强的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在存续期管理阶段,推动建立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档案、开发建立企业债券管理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各支债券运行情况的在线监控和风险预警。
    形成部门和机构间监管合力。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债券防范风险的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共同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加强信用评级行业管理、信息披露标准统一等工作,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提高债券市场监管效率。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加强了同债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场所之间的联系合作,建立了本息兑付联动机制,做好兑付通知、公告、划款等各个环节的预警和应对预案,确保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
    ——开展企业债券信用体系建设。
    从2016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按年度开展信用评价,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均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持续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此外,还建立了企业债券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持续归集企业债券从业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数据,强化市场机构主体责任意识。
    (摘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发展改革工作系列丛书》之《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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