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定位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圳样板”。2022年,深圳市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已分别低于0.16吨标煤/万元、0.2吨二氧化碳/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1/5,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以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实施方案为统领,以技术规范、统计报表制度和自动核算平台为支撑的“深圳市GEP‘1+3’核算制度体系”。同时将GEP核算纳入《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市内重要文件进行部署,为GEP核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深圳构建适用于高密度特大城市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操技术指引,有效指导市、区两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为其他城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此外,深圳市出台实施《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加强水价动态管理。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在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的基础上,推动工业园区“转供电转直供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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