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等称号。 南昌水资源丰富,“襟三江而带五湖”,拥有“一江十河串百湖”的发达水系网络,水域面积占全市面积近30%、各类湿地面积占比超20%,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一。南昌提出了以湿地保护促生态文明建设。 南昌将湿地候鸟保护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相继出台《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形成“一河一策、一湖一法”的保护管理模式。持续组织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对破坏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整治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销售、收购等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南昌累计投入580多亿元用于湿地保护修复,实施了玉带河、象湖、幸福渠等系列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通过截污纳管、水系连通、自然岸线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等措施,修复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同时在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岚湖等鄱阳湖重要湿地区域设立监测监控站点,提升重要湿地全天候监测能力,以“人工巡护+智能监测”全力保护湿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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