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门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智慧口岸要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 根据《意见》,智慧口岸建设有三个“时间段”:——到2025年,普通口岸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补齐,口岸通行状况明显改善;重要口岸设施设备和监管运营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参与主体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 围绕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建设等六个方面,《意见》分别从口岸生产运营和查验设施设备智能化、口岸绩效评估数智化、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构建多元化物流服务网络、促进国际互联互通合作、升级改造“单一窗口”平台等多个环节对智慧口岸建设作出部署。 具体内容包括:鼓励口岸经营主体开展老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港口建设自动化无人码头;加强港航、场所、查验单位等相互间信息联通;强化“单一窗口”标准版与地方特色应用集成;深化“通关+物流”“贸易+金融”建设;推进“智慧口岸+”特色加工、专业市场、商贸物流、边民互市、边境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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