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晓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高创新能力必须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快形成以科技创业投资为重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引导金融活水进入创新沃土。
撬动更多金融资源 精准“滴灌”支持科创
《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不到一星期,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旨在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在精准“滴灌”经营主体方面,专项担保计划确定了7类支持对象,覆盖面较广,梯度跨度较大。从可自行申报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培育优质企业梯度中较低级别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再到创新能力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均在政策支持范围内。 专项担保计划还划定了担保收费标准“红线”,降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例如,明确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专项担保计划鼓励合作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分类提高分险比例”是专项担保计划的亮点之一。这明确了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分担比例,在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同时,增强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
完善“稳定+竞争”机制 激发国家科研机构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 据了解,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对国家科研机构形成了“稳定+竞争”的资助机制,有效激发了国家科研机构的活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国家科研机构的资助机制仍存在资金投入渠道多、碎片化,机构层面资金内部配置自主权有限,资金投入效能评价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 例如,现有投入机制难以支撑国家科研机构聚焦特定问题建制化攻关的需求。我国国家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稳定支持的机构运行经费与竞争性项目经费。从当前实际来看,稳定的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基本的水电气暖等基本运行开销并支付部分人员工资,而开展科研活动所需经费大多来自多渠道获取的竞争性项目经费。这样的投入机制难以促使国家科研机构充分发挥其建制化科研的组织优势。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阿儒涵撰文建议,可以从投入机制、人员薪酬配置机制以及投入效果评价机制等环节入手,完善资助机制,提升投入效能。 一是构建与国家科研机构建制化组织机制相协调的投入机制。简化投入渠道,借鉴国际上指向性竞争等投入机制的经验,将一部分目前需要竞争获取的项目经费以直接委托的方式拨付给具备研究条件和能力的国家科研机构,以提升机构稳定支持经费的占比。 二是构建有助于科研人员安心专研的薪酬与激励机制。针对国家科研机构人员薪酬的主体部分绩效工资主要来自项目间接费用、绩效奖励的问题,可借助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契机,拓宽绩效工资的补偿渠道,提升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在薪酬总量中的占比。 三是构建以预算绩效评价为抓手的国家科研机构投入效能评价体系。应切实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要求,基于科技预算绩效评价的3E(产出、效率和效果)理论,构建整合现有各类科技评价结果,构建以投入效率评价和效果评价为重点的新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完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核心是“预备”与“专款专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企业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结合企业研发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预先提取的专门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储备资金。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企业研发准备金的计提、分配、使用、管理、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据了解,研发准备金最早由韩国以“技术开放准备金”的概念提出。自2005年起,我国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文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多数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股东要求等多方因素影响,更多考虑的是短期经济利润,对于需要大规模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往往缺乏积极性。 中国电信党校(人才发展中心)的诚然、甘继磊日前撰文指出,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核心在于“预备”与“专款专用”,确保企业在面对研发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的项目时,能够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避免因资金短缺而中断研发进程。 针对如何加快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他们在文章中建议:一方面,政府搭台,奠定坚实政策基础。应加快制定和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厘清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监管机制等关键问题。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为企业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支持,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战略意义、市场前景广阔的研发项目,应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另一方面,企业唱戏,共谋创新发展新篇。广大企业,尤其是科技类企业应积极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明确研发项目并保障研发资金投入,健全研发准备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过程性管控手段。尤其要重点关注本地区、本行业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设置专人专岗,积极申报、合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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