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成静报道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货邮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指南》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指南》鼓励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明确具备本地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协调农村客货邮运营所需资源的经营者作为牵头单位统筹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工作,鼓励多部门协同合作,支持农村客货邮经营者拓展经营范围,增强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指南》明确了保障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的基础要素,包括场所、人员、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等,要求站点设置坚持统筹规划、资源集约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客货邮服务站点的位置、数量、规模和功能,提出站点升级改造、功能区设置和设施设备配置等要求。 在运营模式选择、线路及停靠点优化等方面,《指南》要求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结合农村群众出行需求、邮件快件运输需要等,合理优化运营线路和停靠站点,鼓励通过设置交接箱等方式,保障旅客便捷乘车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