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宏伟报道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研究商议,以全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名义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流程管理和回收有关事项,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通知对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作出规范。各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企业和门店,应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 通知明确,各地应及时公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名录,按照城市分布确定至少两家回收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同时,对于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一日一清”,由回收企业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