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2024年10月至12月,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