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工业活动、商业活动、建筑施工活动频繁,行施工作业。导致噪声源增多。图为工人正热火朝天地进 新华社
本报记者|白雪
随着城市的发展,噪声污染被认为是一大环境风险,是全球日益关切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3年,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噪声自动监测能力显著提升。全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手工监测昼间达标率为96.1%,夜间达标率为87.0%,与2022年相比,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升高0.1个和0.4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噪声投诉量与人口密度密切相关、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对此,各地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办理机制,解决“家门口”的噪声问题。
噪声污染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噪声污染问题逐渐成为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的短板。 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案件约570.6万件,比上年增加120.3万件。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噪声污染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在近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说。 《报告》显示,从投诉分布来看,噪声投诉量与人口密度密切相关,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等8个超大城市噪声投诉总件数约166.3万件,约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噪声投诉举报案件总量的三成。 从投诉类型来看,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68.4%,同比升高0.9个百分点;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24.1%,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交通运输噪声占4.3%,工业噪声占3.2%,同比基本持平。 《报告》指出,造成噪声投诉数量越来越多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口密度增大,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工业活动、商业活动、建筑施工活动频繁,导致噪声源增多;居住与商业、工业等功能混杂,住宅等距交通干线过近,导致噪声影响凸显。二是噪声来源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协同治理,部分地方政府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职责部门分工不明确,存在管理空白、衔接不畅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三是噪声污染防治宣传不够,公众宁静共识有待加强。文娱活动音响音量过大、飙车炸街、节假日或晚间进行室内装修、室内进行跑跳等剧烈活动等,都是引发日常噪声投诉的主要来源。增强公众意识,自觉减少噪声排放,有助于防治噪声污染。 《报告》认为,解决噪声污染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多元社会力量,有效体现人民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噪声污染治理体系。
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切的噪声问题
噪声监管涉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诸多部门,为推动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地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切的噪声问题。 比如,北京市持续推进“接诉即办”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北京“接诉即办”是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主渠道的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将群众诉求直派街道乡镇,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考核指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快速办理、快速反馈。通过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以装修噪声、广场舞噪声、邻里噪声等为代表的社会生活噪声一般能够及时得到缓解,对于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等需要通过治理工程解决的噪声问题,也能由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责任单位筹集资金、制定方案,实施治理工程。 又如,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履行噪声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以噪声投诉问题为导向定期开展噪声现状分析,及时准确地挖掘成都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管理决策和成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成都市将噪声投诉改善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目标考核,提高属地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对噪声工作的重视程度,统筹协作,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报告》指出,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持续开展,也有力推动了噪声投诉问题的解决。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等5个省开展了督察,共受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约1.3万件,其中涉及噪声问题的群众信访举报约占16.8%。北京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受理生态环境投诉问题约2.7万件,其中噪声问题约占26.1%。
探索社会共治防治噪声污染
防治噪声污染,既是关乎“家长里短”的小事,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对此,生态环境部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声环境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宁静环境的获得感。 在完善监管体系方面,裴晓菲介绍,生态环境部会同15个部门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推动各地政府明确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4类噪声的管理职能分工,目前已有约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分工。同时,指导各地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2023年,首次实现了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三沙市)及1822个县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全覆盖。此外,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还全部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有效夯实了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 “在创新管理手段方面,生态环境部推动噪声监测自动化。”裴晓菲表示,2023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基本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核定和系统建设联网。 “在创新管理手段方面,生态环境部还推行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管理。”裴晓菲介绍,逐步推动28万家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当前已完成约12万家,“十四五”末将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全覆盖。 在探索社会共治方面,生态环境部组织天津、上海、重庆、杭州、昆明、厦门、嘉兴等城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推动业主、物业、商户等共管共治噪声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多年组织“绿色护考”行动,在中考、高考期间,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减少产生噪声的行为,年均受益考生超过3000万人;推广“静音车厢”,京沪、京广、京哈、成渝、沪昆、贵南等线路的92趟列车设置“静音车厢”。 裴晓菲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完成部门职能分工,逐步解决噪声污染管理职能不清问题;继续开展噪声投诉典型案件督办,推动解决老百姓“家门口”噪声扰民问题;指导各地做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确保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今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持续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噪声地图应用等工作,不断提升老百姓宁静声环境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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